第14章 苦情痣_静水流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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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苦情痣

  赵明瑄才发现他脖子,锁骨处突然开始有红色的痕迹,甚至还有隐隐向上往脸上蔓延的趋势。

  赵明瑄就那么自然而然地从林立夏微穿着球服脖子没有任何遮挡的地方,伸出食指,触碰到锁骨上的痕迹。

  动作突然而出人意料,那指尖微凉的手指停在林立夏痒得快发疯的地方,让他的心感觉骤然一跳。

  但是赵明瑄却没有发现他尴尬似的,手指在上头轻轻摩挲,脸还凑过来,查看了下,严肃地道:“我还以为,你刚才打球受伤了。”

  林立夏觉得自己已经要红到全身发烫了,甚至连汗疹发作的奇痒都要压了下去。

  于是,只好伸出自己的手,将赵明瑄的手拉下来,开口说道:“呃,不是,我从小就这样。皮肤不好,尤其是到夏天,流了汗,沾了灰尘就会长汗疹。要是身体再不好,还会变成湿疹。不过擦点药膏就没事了。”林立夏十分不在意地说道。

  “这是皮肤过敏的一种,不要经常乱涂药膏,里面大多数都含激素的。久了皮肤就毁了。”赵明瑄叮嘱他。

  “呵呵,我又不是女人。”

  “走吧,时间也差不多了,去吃饭。”

  林立夏不大好意思地笑了笑,摸了摸后脑勺:“刚打完球,要洗澡换衣服。”

  真的是来得太时候了,赵明瑄觉得自己高兴地都有点小人了,于是极其有风度体贴地说:“没事,我等你。据说等女人出门起码是要一个小时的,我想等一个男人,估计是用不了那么长时间。”

  林立夏自然是不会让赵明瑄在楼下等自己的,于是他主动地邀请赵明瑄同自己一起上楼在宿舍等他一下。

  赵明瑄的目的又一次达到了,他又一次地深入林立夏的世界,这一次是他的宿舍。

  楼道的灯光好像又坏了,本应该此刻亮起来,却还是没有动静。

  阳光已经投不进这个狭窄得显得有些幽闭的楼梯来。赵明瑄跟在林立夏身后上楼,两个人都是一米八还有一米八以上的身高,更显得这个楼梯更加狭小。

  “单位的宿舍?你住多久了啊?”为了打破只有上楼脚步声的宁静,赵明瑄开口问道。

  “两年多了,我一毕业,考上公务员就住这里了。”林立夏在前头回答道。

  “怎么想到当交警来着?”

  “这个呀,薛涛先比我考上公务员的,后来他劝我,我也就考了。”

  赵明瑄看着在自己前面的青年,空荡的球衣背心更衬出他长手长脚的样子,还像一个高中生似的。如玉般长而白皙的脖子,赵明瑄这才注意到了,他的脖子后面居然有颗红色的痣,就在正中央。

  “才发现,你脖子后面有颗红痣。”

  林立夏终于回头,摸了摸自己的脖子:“是啊,一生下来就有了。”

  “感觉挺特别,还挺好看的。”白的脖子,黑的发脚,殷红的痣,颜色分明。赵明瑄觉得自己有一股想要抚摸地冲动。

  “哪儿啊,人家都说这个是苦情痣,一生都会过得很苦。”

  赵明瑄想到林立夏小时候就被抛弃的事情,真的很想说,我不允许这件事情发生。可忽然想到香港那几天的事情,他发现,自己也有犹豫的时候。

  林立夏的宿舍马上就到了。刚才几个打球的也都住在隔壁,纷纷跟林立夏打招呼。

  门一开,一室的静寂就被打破。林立夏不好意思地对赵明瑄说:“有点乱。”

  赵明瑄不在意地挥挥手:“又不是作客。男人的宿舍就这样,你这算好的了。”

  赵明瑄打量着林立夏的宿舍,这种感觉是很奇异的,这算是林立夏的一个世界,你进入,然后悄悄地观察。门后挂着的制服,天蓝色的床单,喝水的杯子,坐的椅子,书桌上摆的书,甚至是那台电脑。一切都是那样的普通平凡,在哪儿没见过,可是因为这是林立夏的,是林立夏穿的,林立夏用的,它们突然都被打上了一种难以名状的色彩。起码,现在的赵明瑄不动声色地暗自打量着。

  这明显是一间双人宿舍,上床下卓的结构。对面的桌子上一台电脑,旁边堆满了各种充电器和黑色的线还有数码用品,而还有一张桌子则整整齐齐竖了几本书,一台电脑,还有盆小巧别致的仙人掌,看上起极其清爽,一看就知道是林立夏的。阳台上的栏杆上居然是一排的仙人掌,各式各样的形状。

  林立夏拉出椅子:“赵哥你先坐,要喝水么。”

  “好的。没事,你先忙,我坐一会儿就好了。”

  赵明瑄手里握着杯子,却没有喝,他坐在林立夏往常坐的位子上。

  电脑上还扣着一本摊开的书,他好奇地拿起来看了下——《时间旅行者的妻子》,随后又仔细地看了架子上的一些书,有《明朝那些事儿》《英语熟练8000词》《世界军事精选本》甚至还有本王国维的《人间词话》……

  赵明瑄觉得自己有点凌乱了,这孩子,口味还真复杂。

  一本封面颜色丰富的书吸引了自己,拿起来一看,却是《小王子》,明显是经常翻看的,页脚已经有点发黄。

  赵明瑄自然是没有读过这本书的。只是原来听说过,觉得是童话,即使是给大人的童话,那也依旧是童话。赵明瑄念书时读的是各种名著和大部头,资本论他也都细细研究过,目前则是各种各样的财经杂志和时讯报纸,商场上信息的掌握是极其重要的,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会对大局有影响。

  翻开首页,却见空白处用黑色笔写着“对你所爱的人负责——小王子”,字迹清秀,应该是立夏的。

  浴室传来“哗哗哗”的水声,他突然觉得心里好像有熟透的豆子沉闷地“噗”一声爆裂开来一样,跳落的小豆子,哗哗啦啦撒了一地,有些捡来不及的慌乱与忐忑。

  于是赵明瑄拿起林立夏的水杯喝了口水,没有空调的旧宿舍,果然很热。

  林立夏很快就出来了,今天的他没有穿长裤,反而很罕见地穿了条灰色的五分裤,白色细条纹的polo衫,越发显得年纪小。

  赵明瑄看他胡乱擦着头发,微笑着道:“跟你比起来,我还真像是个老头子了。”林立夏还拿着毛巾回头:“怎么会,赵哥也很帅的啊,你不知道,每次你出现在报纸上,我单位里的小姑娘都唧唧咋咋地,说你是长洲最贵的钻石王老五。”

  “钻石没有,王老五倒是真的。”

  林立夏的头发很短,寸头,扒拉两下就干得差不多了,不过还是有湿湿的感觉,整个人看起来分外清爽,像刚浸润过春雨的小树苗一样。赵明瑄不受控制地起身,漫不经心似的走到他身边,他心里感叹,自己怎么可以认识这样一个美好的人。

  两人下楼。

  走到门口,李大爷就在传达室喊:“立夏小子,出去玩儿呢?很少看你出去呐!”

  “是啊,跟朋友一起出去吃个饭。”林立夏高兴地回答道,有朋友一起吃饭的感觉,是真的很不错的。

  “好好好,年轻人就应该多认识点朋友,多出去玩玩。”李大爷笑呵呵地对林立夏道。这个孩子,总是一个人独来独往,除了薛涛在的时候。男孩子还是应该活泼点。

  上了车,车厢里立即被一股淡淡的清香所弥漫,不是浓郁的各种香料精油混合的味道,与赵明瑄以往闻过的任何一款大牌的香水都不一样。但是反而更加好闻,淡雅的若有若无的好似在阳光下晒透的草木清香。

  “立夏,你用的是什么香水?”赵明瑄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

  “香水?没有啊,我怎么可能用那个,不是女生才会用么?”林立夏觉得这个问题显然是没有问的必要。

  赵明瑄微笑:“当然不只女人用,男的也会用。据说,爱情也是有嗅觉的。如果一个人身上的味道很合胃口,也可能会有爱情的产生。以前就闻到你身上的味道了,只是今天比较明显。”

  “是我身上香皂的味道吧,今天刚好洗澡完。”

  “嗯,也许是呢。今天想去哪里吃饭?有没有特别想吃的?”赵明瑄温柔地问到。

  “没有,赵哥你是知道我的,哪里都可以。只是……”林立夏踌躇着想说。

  “只是什么?”

  “我也想请赵哥吃饭来着,可是,没法请太好的。”林立夏有点不好意思地说、“如果是让你请,我就不跟你出来吃饭了。我是奸商啊,奸商赚钱比较多。所以,还是让我来,反正,你也只是陪我吃饭的。”赵明瑄毫不在意地说道,想要尽量缓解林立夏的尴尬。

  林立夏看着赵明瑄专注前面却带着真挚笑容的侧脸,不因为他的英俊优雅与富有,而因为他有这样小小的心思而感觉一片温暖明媚。

  赵明瑄这次却没有带着林立夏七拐八弯地在长洲市游荡,直接开到最繁华热闹的市中心最大的城市广场的地下停车场。下了车,上了电梯,赵明瑄才说道:“最上面一层全是吃食店,很多有特色的,做的不错。”

  “赵哥你才来一年,比我一个本地人,知道的还多。”

  赵明瑄不禁宠溺地看着林立夏微笑“你啊,就是个工作狂加宅男,现在开始我要带你先把长洲市给吃遍了,然后是全国,再然后是全世界。”

  “这个目标太宏伟了,赵哥你肯定是没有女朋友,等有了女朋友了,就排不上我了。”

  林立夏撇撇头望着透明电梯在商城内升起时灯火辉煌的各种瞬间。

  赵明瑄站在他身后,肆无忌惮地盯着林立夏,这个人,都已经穿着制服站在马路上指挥交通怎么可以这么的孩子气。而更加奇怪的是自己的心情,软软的,好像今天在飞机上望见的团团云海。他真的想放肆一次。

  想到刚才薛涛扑腾林立夏头发的动作。

  于是,真的是克制不住地,赵明瑄伸手揉了揉林立夏的短发,触手柔滑的质感。林立夏猛地回头,显然对这个举动有点吃惊,他一向禁忌和人太过亲密接触。赵明瑄见他从脖子根开始红了起来,一副哥哥疼爱弟弟的摸样笑道:“怎么跟个孩子似的。”

  于是,不出所料的,林立夏的脸也被红晕染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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