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交警帅哥_静水流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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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交警帅哥

  这是东南沿海的一座城市。

  海滨城市大抵都是如此,你只要在稍稍高的大楼上抬头,便可以远眺茫茫的一片海,在城市高桥之外,在高楼大厦交错的视线之外,仿佛触手可及。可谁说大海看起来就是深情的蓝色,许多沿海城市,比如在长洲的摩天大楼上,你看到的那片海就绝对是灰色的。在阳光下泛着蒙蒙的光泽。

  长洲,这座靠近北回归线的城市四季并不很是分明。然而它的夏天却是闷热而又漫长,仿佛驮着重重壳的蜗牛,走得缓慢又无力。长洲的绿化是做得很好的,道路两边的榕树干净并且鲜翠,绿丫丫的好似涂了油漆,伸出椭圆的华盖,为路上的行人带来丝丝荫蔽。街边树下有纳凉的老人,聚在一堆喝着茶,松松垮垮的白色背心在大蒲扇的下悠悠地晃动。

  而林立夏显然是没有如此悠闲地时光。

  他的头上既没有森森绿盖,手里也没有摇摇晃晃的大蒲扇。一水儿的汗沿着白皙的脸庞不断地往下淌,脖子却又红又肿一大片,仿佛被谁抓了又抓。

  林立夏此时正穿着淡蓝色的警服,端正地带着大盖帽,兢兢业业地站在十字路口中央,颀长的身子,在淡蓝色警服的衬托下愈发显得芝兰玉树,在车水马龙之间显得格外引人注目,过往的行人注意到难免不那么瞧上一眼。

  烈日当头,身为交警,哪能躲到阴凉的树下。

  林立夏值班的路口正是长洲市繁华的市中心商贸圈之一—南街口。周围是一幢幢高大的写字楼,各大商场百货等等,矗立笔直,喧闹叫嚣硬生生要给人扯出一个洞来。大夏天的正午时分,除了车来车往,路上的行人倒是少了不少。夜晚才是一个城市灯红酒绿一片热闹的开始。

  林立夏时而将右臂右手伸直,左右摆动,示意对面的车辆变道。注意着来来往往的车辆和红绿灯的信号。有时又上下摆动手臂,示意那个方向的车辆减速慢行。腰却一直挺得笔直,尽管背后的一大块已经打湿成了深蓝色。

  他不时地擦着额上脸边的汗,防止它们流到眼睛里。

  从早到现在,也陆陆续续站了将近4个小时的岗,不仅脚有点沉重,连一直指挥的手现下停下来,也觉得有点酸痛。汗水濡湿了林立夏的眉毛,长而黑的睫毛,越发衬得一张脸白皙,而那双温和的眼睛也仿佛被汗水打湿了,温温润润如水里的黑色鹅卵石。

  脖子实在是受不了了,针刺般痛痒难忍,林立夏正欲伸手稍稍抓抓解解痒。

  “帅哥,电话号码多少,求包养!”

  冷不防被人从后面拍了下,薛涛大大的笑脸凑过来,用力挠着后脑勺,咧着一口大白牙笑道:“真不好意思了,立夏,我去幼儿园接我那小魔头侄子回家,我妈硬是留我吃了午饭才过来,这不耽搁了会儿。老太太就是啰嗦。”

  林立夏微笑了下开口道:“没事儿,这不才站了一会儿而已。你啊,成天玩到处跑,你妈可不逮着你就往家里塞。上次见着我,伯母还一直嘱咐我多看着你点儿。”

  “实在是烦,我都这么大一个人了。还害我迟到了。你别说,这天可真热,从空调里出来可真让人受不了。”

  薛涛话音刚落,便伸出手碰碰林立夏的脖子,林脖子冷不丁被人一碰,仿佛触动了一个点,更是觉得痒得不行,浪般席卷全身,只恨不得双手齐上,挠它个痛快。

  “薛涛你这混小子,别碰!”

  “立夏,你这汗疹子又起了,红红一大片,看着怪吓人的。不晓得的还以为哪个御姐将你调教成这般,啧啧,爱的痕迹啊,我的小怜爱……”薛涛挤眉弄眼,尾音还故意拖得很长。

  林立夏登时脸一红,无可奈何道“胡诌什么啊,有什么办法,从小到大都这样了,习惯了。”

  “去去去,快,去亭子里休息下,我从我妈那儿打了瓶凉茶给你,一点儿都不苦。赶紧喝了都。”薛涛双手推着林立夏往亭子走。

  却又忽然一把拽住立夏,仔细地看了看,上下打量,方才开口严肃道:“我说你这小子,午饭肯定还没吃吧,赶紧地,去吃个饭喝了我的凉茶,回宿舍洗澡休息去,反正下午没你的班了。”

  又龇牙咧嘴地警告了一番他一定要好好吃饭好好涂药否则决不轻饶的话,这才放开了他。

  林立夏觉得心里一暖,这个多年的同学兼同事,毛毛躁躁却又很是体贴细心。于是微笑着和薛涛告别。

  林立夏辞了薛涛,带上他给自己捎的那瓶凉茶,骑着自行车就往局里回去了。他在这个城市没有家人,更是没有家,有的只是交通局后面,两人共住的一件不到十平方米的宿舍,而这对林立夏来说,已属难得。

  时间将近四点了却依旧不改闷热。但更让立夏烦躁的却是脖子上的汗疹,越发的痒起来,恨不得立马扎进卫生间用凉水冲过痛快。于是他加快了骑车的速度。

  到了警局,停好了车,也不顾肚子仍旧饿着,便急急要回宿舍。宿舍大门的李大爷却一把叫住了他:“诶,小林,今天下午没班啊,这么早就回来了。”

  林立夏温和地对李大爷说:“是啊,薛涛接了我的班,我就先回来了。”

  李大爷手里也是一把扇子,尽管门房里的扇子吱吱呀呀地转着。拿着扇子开门出来,笑眯眯地拍了拍林立夏的背对他说道:“来来来,大爷有好东西给你。”说着,从窗口伸进去,拿了个不大不小的保保温瓶出来,淡淡的绿色,在这样的午后看起来格外雅致。

  “给小林的好东西,可是在这里面,来来来,小林猜猜,猜对了大爷才给你。”李大爷拎着瓶子用并用扇子拍了拍,笑嘻嘻地道。这李大爷一把年纪却依旧是风趣幽默像个老小孩儿,平时便爱拉着斯文有礼的林立夏逗趣,着实喜欢这孩子。

  林立夏无法,只得指了指自己的脖子道:“李大爷,快饶了我吧,我这脖子都快连成一片了。”

  李大爷也不管那壶好东西了,这才凑过去,一看:“哎哟哟,你这孩子,这又是起疹子了吧,一到夏天,三天两头闹腾的。去吧去吧,赶紧洗澡抹药去。”

  林立夏笑了笑,跟李大爷告了辞这才要往宿舍楼上去,“哎,瞧我这老糊涂,赶紧的,把这盒绿豆汤带上去喝了,是许丫头放我这儿要我给你的。刚好清热解毒。我说,许丫头可是追你好久了,怎么还不答应人家,你这交警大队队草,可真难追啊。”

  林立夏一犹豫,还是接过瓶子,颇有点无奈跟李大爷道:“哪有的事,我们只是好朋友。谢了大爷,我这就先上去了。”对于这种事,林立夏觉得立马走为上计才是王道。

  “诶,你这孩子,赶紧去吧。”

  第2章

  交警大队的这栋宿舍楼,已有些年月了。比如外墙已不再簇白,爬满了一些斑驳的青苔,有些地方甚至已经剥落,露出灰色的水泥刷过的地方。

  小而很有些角度的水泥楼梯,在这楼里的男警员走起来,显得很是狭小,好像通过一条奇怪的隧道。

  林立夏提着绿豆和凉茶,很快便到了三楼303,他和文员刘峰的宿舍。刘峰显然不在,刷成淡黄色的木门紧紧闭着,303的一个3字已经有些模糊。放下绿豆和凉茶,掏出钥匙,开了门。二个人的宿舍是大不到哪里去的,上下的铁床,两张桌子,一个小电视,一个大衣柜,显得有些简陋。

  可是忙碌了一天的林立夏,突然发现,一回来,连句说话的人也没有,这个小小的宿舍也仿佛变得空旷起来。

  林立夏也无暇顾及这些了,拿了衣服便痛痛快快冲了个澡。

  擦着头发从卫生间出来,日尽薄暮,外面还是大亮的白天,夕阳却已露出头来,金黄色的灿烂阳光透过有横竖纵横铁栏的窗户悠悠地被切割,投递进来。

  肚子一阵空响,这才发觉是真正的有点饿了。回头看见放在桌子上的绿豆汤,才突然想点什么,自己执勤时手机是绝对关机的。急忙从裤兜里掏出手机,开机,诺基亚耳熟能详的开机铃声在一个人的宿舍格外分明。不一会,滴滴滴几个短信提示音连续响起。

  林立夏看了看,居然三个未接电话,四条短信。按进去一看未接电话全是许悠扬的。复又打开收信箱,短信却是薛涛的:立夏小心肝儿,我老妈押了我吃饭喝汤,待我受完折磨,立马杀去,好好宠幸你一番~第二条是许悠扬的:怎么当班又没开机啊?

  第三天还是她的:我给你煮了绿豆汤,在李大爷那儿,记得去拿哟第四条依旧是她的:记得按时吃饭哇(*^__^*)

  手机蓝色的背景光打在林立夏的脸上,23岁的男孩子,脸上还有些细细的小绒毛,显得稚气未脱的摸样。手机的光在他的英挺的鼻梁上投下一个阴影,侧面越发棱角分明,英气十足。

  林立夏伸手摸了摸淡绿色的瓶身,还是决定打个电话给许悠扬。

  一阵欢快的英文女声歌曲响起,不一会儿,许悠扬接起了电话:“hello~man~”

  “我不是man,我是policeman”

  手机那头沉默了会儿。

  许悠扬幽幽开口说道,

  “立夏,你实在是好冷,不适合讲冷笑话……”

  许悠扬就是这般让人觉得轻松活泼,仿佛整个世界都是可乐的气,泡泡涨涨的,可以让人随时打嗝。

  林

  立夏是个话不多的人,一时也不知道怎么接下去。

  “哈哈,真是天然呆。不调戏你了。绿豆粥收到了没,我可是特意买了本书,特制的,特制的爱心粥啊。”

  许悠扬的笑声如同她的名字一样,清脆悦耳,叮叮咚咚像高山上的清泉。林立夏甚至能想象此时她一定是咪咪笑着,眼睛弯成了月牙。

  “收到啦,许大小姐的爱心嘛,小的怎敢不收。”

  “绿豆毕竟是寒性的,你得饭吃了才能吃,你饭吃了没,我还没吃呢,你现在在宿舍了吧,我们等下一起吃饭怎么样,听说今天食堂三又做蜜汁排骨了……”

  小话唠子许悠扬可以噼里啪啦自顾自的讲好大一会儿,像豆子似的往外蹦跶。

  林立夏微微笑着,好不容易等她停歇了下,才开口道:“我今天很早就跟薛涛接了班,吃了才回来的。”

  “噢……鄙人很是伤心,小林子,你让我桑心了……”许悠扬的话里带了软软却满是调皮的委屈。

  就是林立夏也禁不住“扑哧”一笑:“小人下次一定给您赔罪行了不,下次请你去外面吃饭。”

  饭字刚落下,许悠扬又霹雳接道:“那那那,这可是你说的,不许赖账的,赖账是会太监的!”

  林立夏已经很是无语了,这个思维跳跃得不得了的许悠扬,已经带了哄小孩儿的语气:“不会不会,绝对不会太监的。”

  “对了!我刚才听薛涛说,你汗疹又犯了啊,严重不,涂药了没。”

  林立夏这才想起,拿起桌上的镜子照了照,红红的已经退下去很多,只剩一条一条跟抓痕一样的红印子:“好多了,又不是大毛病,我刚洗澡了,洗掉灰尘和汗水,已经退了许多。”

  “嗯嗯嗯,记住了,千万别用手抓啊,否则一身细皮嫩肉毁于一旦,本姑娘还怎么调戏于你。”许悠扬说的一本正经,听得立夏只觉得满头黑线,不过,却也习惯这个嬉皮可爱的小姑娘。

  俩人又说了些有的没的,方才挂了电话。

  电话另一端的许悠扬,握着微微有些发烫的粉红色手机,高兴得连眉梢都带上了笑意,弯弯的眼睛是亮晶晶的明亮,那样的色彩令人夺目。

  正兀自沉浸于刚才只言片语的回忆中,进门的刘主任看了眼一脸春色满面的许悠扬,这个小丫头,笑着摇头道:“哟!瞧这满脸桃花的小丫头!跟情郎刚打完电话呢?”

  “去,您可别为老不尊哈!”

  “是啊,我为老不尊啊,哎,老了老了,想当年我也是警局上下有名的一株草啊,若是我年轻个二三十岁,哪轮得到支队的那个什么什么林立夏啊……一见倾心,再见倾情啊~”刘主任的语气带了十足的玩笑。

  饶是许悠扬一向活泼惯了也不禁脸色发红,心跳如鼓,略一沉吟,郑重地开口道:“主任,我想通了,今晚就去偷您农场的菜。表怪我没通知您哟,记得收好您家的菜哟。”

  刘主任气得直摇头:“真是人心不古,世风日下啊。古有女子为情私奔,今有悠扬为爱怒而偷菜!”

  许悠扬又笑得眼睛弯成了月牙。

  而此时的林立夏轻轻“吁”了口气,轻轻仰头靠在椅子上。天花板的吊扇,呼呼地转着,看久了,感觉天地之间都不复存在,时光在这一刻静止。林立夏双手交叠枕在脑后,静静地想,这世界上,有些东西若是永远给不了,还是不要轻易承诺的好。

  长洲市的夏天便是如此,在拉得长长又此起彼伏的蝉鸣声中,炎热过一整个白天,从早到晚,万里无云。没有一丝云彩的天气越发湛蓝,让炙热的阳光更是毫无阻碍地漫过整个天地。

  林立夏更是早已习惯这样的生活。每天早上早早地到局子里应卯报个到,骑着自己的自行车或者坐在局里的巡逻摩托车后面上街执勤,接着便会警局宿舍,偶尔去下超市买个生活必需品,或者被薛涛叫出去玩一下。大多时,他总是一个人在三点一线之间的轨迹上认真地行走着。

  林立夏觉得,大概除了五岁那年的事情,自己的一生便可以如此平凡平淡却真挚地过着,没有辜负生活的一切赐予,无论是今天的太阳还是昨天的大雨,喜怒哀乐,自有担当,而这个唯一能担当的人,只有自己。

  如果自己还不能让自己担当地认真点想开点,那活着便没什么趣味了。林立夏颇有点朴实地坚定,不是说酒绿灯红,金迷纸醉才是生活。内心的充实,才是真谛。

  此时的林立夏,是个认真对待工作积极生活的一个人,你可以说他有点保守陈旧,当然也确实如此。他没有预料,在这个夏天,会有一场堪比五岁那年的大转折,让他用尽一生的力气,去遇见一个人。

  林立夏的工作是随着太阳转的,太阳出来他工作,太阳落山,他也骑着那辆相随他两年多的二手自行车回宿舍。傍晚的悄然而近,热气也开始渐渐消散。

  晴天的傍晚,夕阳总是格外灿烂却又不刺眼,黄澄澄让这座现代化的城市看上去像个童话的世界。

  警局的后面,我们是知道的,就是立夏所在支队的宿舍楼,原本是由旧的居民楼。后来由局里买下来,改造成了警员的宿舍。而宿舍楼的后面,是一条长长的,不是十分繁华却喧闹充满浓浓生活气息的长街。

  长街的另一边,也就是警局宿舍的斜对面却有个价格不菲的新小区,是如今长洲市炙手可热的一个楼盘。位于市中心划在重点小学的片区又造价不菲,大大的广告牌写着“水岸年华:心动而至吾家归处”,配上水墨画的山水背景,岸边竹楼,河上泛舟点点,舟上樵夫,两三点渔灯,远处炊烟几许。整个画面朦胧并且暗色调,让那橙黄色的灯火仿佛真的亮起来,让人格外有日薄西山倦鸟归家的感觉。

  眼看着它开盘,竣工,并自从有了这么大一面赏心悦目又让人颇有感触的广告牌,林立夏每天几乎都能从宿舍楼的小阳台望一望。偶尔发发呆,想着自己若是古人会乘舟行至何处,可会有两岸猿啼,或者是崇山峻林间植被森森的幽静。

  真是特别的楼盘广告。

  这个小区的隔壁有个不大却别致的公园,叫做南公园。早上有晨练遛鸟的老人,晚上有亲亲热热的小情侣。当然当然,这都不是重点。对于林立夏来说,重点是公园后门有家永和鱼丸店,号称百年老字号。

  林立夏是个懂事且吃过苦的年轻人。他知道并且严格遵循着,自己不能对一些不应该的东西有执著或者偏爱。比如薛涛喜欢打篮球而且钟爱耐克各个系列的篮球鞋,明星球鞋。一双的价格足以让他咂舌。和他同宿舍的小刘痴迷于各种新潮尖端的数码产品。他的手机有500像素的摄像头时,林立夏的手机还只能勉强下个05版的手机QQ。

  林立夏没有。

  但他却对一些食物有着默默却持续的热爱,例如一年四季都想吃的鱼丸,夏天想要来一碗透心凉的四果汤,冬天则希望捧着一大海碗的乳白色酸鱼汤细细地喝着,驱走寒冷。

  一碗三块钱五个的鱼丸,鱼肉打成的皮,白嫩可人,里面的肉馅被各种调料腌制过团成个小球被鱼香四溢的皮包裹着。一口咬下去,还会有肉汁流出来。装在小瓷碗里,撒上一小把切得细细的葱花,连清汤都分外可口。

  第3章

  于是,当依旧从执勤岗位上回来的林立夏停好自行车后。

  望了望不远处的食堂,天人交战了一番,他终于决定不怕麻烦地穿过人来人往的街道,穿过公园区店里吃上两碗鱼丸当晚饭。最近一段时间,局里没有太多的事情与任务,他也终于在忙碌了好长一段时间后,有如此空闲准时上班下班三餐正常,得此清闲特意跑出去吃心爱的鱼丸了。忙起来的时候,饭盒是家常便饭,就是不吃也是常有的事情。

  五点多的长洲市正迎来下班与放学的高峰期,一天的酷热正在消散,出来逛街的人也越来越多,没有了稀稀拉拉几个人的感觉。

  夏天是女孩儿们的季节,裙角飘扬,热裤性感,白皙的美腿走在大街上,配以明亮的衣饰映衬着翠绿绿的街树,色彩是那样的明媚张扬。

  就连林立夏都感觉到一种来自生机勃勃与生活淡然的美好。

  放学的孩子们也是扎堆扎堆地都在路上,嬉戏着,打闹着。嘴里含着冰棍,手里抓着零食。红领巾歪到了脖子后边,涨红的一张张小脸,书包看过去比小小的身子还要大。

  林立夏望着街上的人,尽管只是这些,他也觉得淡淡的美好与满足。正准备过街,很不幸地赶上了“红灯六十秒”。对面的电子牌上正显示着一个停步的红色小人,林立夏盯着小人下面的时间,一秒一秒地数着。正愣神间,突然有个小男孩冲撞上来。后面一群嬉皮笑脸的小孩子望了林立夏一眼,“哄”地像一群小麻雀一样唧唧咋咋地跑开。

  林立夏瞧了一眼一脸惊恐明显被恶作剧了的小男孩,尽量柔声道:“小朋友赶紧回家,大街上车来车往地多危险。”身为一名交警,他看过太多太多的车祸,严重地用血流成河丝毫不为过。

  小男孩略有些胆怯,低着头嗫喏了句:“警察叔叔对不起,是他们推我撞你的。我错了,别抓我”也“啪”地一下跳开,追他的同伴去了。

  林立夏愣了愣,摸摸自己的脸,心想,我长得也不是那么凶神恶煞吧。这才发觉自己直接出来吃饭还穿着警服呢,而这个小小的孩子显然是认不出交警的制服的。可也不至于这么害怕吧,林立夏好笑地摇摇头。

  只是想起那个孩子低头说话的样子,像极了多年前自己的小时候。

  麻利地穿过公园,到了店里。

  还在热气滚滚的大锅前煮东西的老板操着大勺子一眼就看到了穿着淡蓝色制服的林立夏,立马高了声音热情地打招呼:“哎呀呀,这可不是立夏小子么,好些天不见你来了,我家老婆子昨天还念叨着你呢。这可是,好多天不见你了!还以为你不喜欢吃陈伯的鱼丸了!”

  林立夏隔着窗户冲着陈伯笑道:“陈伯,这怎么会,我就是不想吃饭也爱吃您做的鱼丸,您看,这不是刚好踩着点来吃晚饭了么。”

  陈婶收了碗筷过来,笑声爽朗地说道:“哎呀呀,立夏小子,可好长时间没见着你了。”边说边放下手中的东西,亲切地拉着立夏的手臂打量道,却又一下子严肃了声音:“瞅瞅瞅瞅,还是这么不会照顾自己,整个人啊,比之前来的时候瘦了一圈,这么高的小伙子,摸过去没几两肉。”

  陈婶看着面前的这个青年,还穿着制服,越发地显示出消瘦的身形,寸长的黑色短发,鬓角还有点点汗水,仿佛还带着小男孩特有的稚气,让她想起了自己的儿子。一双乌黑发亮的眼睛含着笑意,越看越讨人喜欢。

  林立夏的心里带着一番他自己所有的温暖与感动,他一向不是会说话的人,只浅浅地笑着,听着陈婶对自己诉诉念叨。好一会才开口道:“前段时间,局里有件大案子,验伤取证啊做笔录什么的人,忙了好长一段时间,案子挺大的。”

  “可听我家老头子说了,可是长洲市外那条高速公路的连环车祸,听说死了几个人,车子撞了好几辆呢,电视报纸都报道来着。我都看见了。”

  陈伯装了一份大碗的鱼丸端在手上,出来,打断道:“是是是。您都看见了,我家老太婆无所不知,无所不能。赶紧让让,给小林让个地方吃饭啊,没看见人家这还穿着衣服,刚下班就过来吃饭了么。就你多事!”

  “哎,我说你这老头子,我这不是看着立夏高兴了多说几句怎么了,碍着你了。该不是你看我跟立夏说话插不上嘴吃醋了吧。”

  林立夏好笑地接过陈伯的手里的碗,高兴地道:“没事,好长没时间没来了,而且我话不多就爱听陈婶说话。”

  陈伯对陈婶说道:“幸亏人家立夏能听你这老太婆唠叨,你啊,赶紧该干嘛干嘛去,别老缠着人家立夏,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要赖上人家要当妈!”

  “哎呀,你这老头子怎么说话了……”

  “我哪里说不对……”

  ……

  林立夏望着夫妇俩继续忙碌的身影,觉得相扶到老大概也就是如此了。有人和你斗嘴,有人叫你吃饭,有人替你看看天气,嘱咐带上雨伞。

  这家老字号的小吃店,从立夏来这里工作便一直是陈伯夫妇勤勤恳恳地经营着。听陈伯说他们也是有一儿一女的。但是一个远嫁日本,一个隔了一个太平洋在美国读博士,别说继承这家小小的鱼丸店,就是回来也一年也难得几次。

  林立夏想到,也许很久很久的以后,没了陈伯夫妇,这家延续了一百多年的小店,也许也就不复存在了。任何的沧桑都经不起时间的颠覆。

  在店里吃好了鱼丸,又和陈伯夫妇聊了会儿,林立夏本来要提出在店里帮一会儿忙,被两位老人严厉地拒绝了,并像任何疼爱孩子的父母一样赶着立夏赶紧回去休息。立夏也不好再坚持什么,临走前又是一番激烈的争执。

  争执的焦点在于,立夏觉得自己要付钱并且想要多付一点,而陈伯夫妇实在是喜欢这个黑眼睛亮亮又心肠好的年轻小交警跟自己儿子似的疼爱,哪能收儿子的钱啊,还多收,这多见外,这不是硬生生把他们两个老人家往陌生人的范围推么。能不让都心直口快的夫妻俩急么。

  僵持了一会儿,这店里其他的人都在看他们三个人推来推去。无法,双方都让了步。林立夏乖乖地交了正常的一分钱。临走时又习惯性地打包了两碗准备给李大爷和同宿舍的刘峰带回去。

  走到公园时,却恰好收到了刘峰的短信。“小林子,今晚儿我不回去了,不要给我留门了哈!”于是林立夏就琢磨着要让李大爷收下两份鱼丸了。

  林立夏是个好脾气的人,比如他有一双黑黑的润润的眼睛,好像沁在水里的黑玉,又比如他的头发短短的,但不是根根上竖,乌黑发亮跟眼睛的颜色一模一样,却软软的,有温柔的鬓角,后脑的脖子根上剃得清清爽爽。

  每当他低着头时,头发与脖子的过度地方,黑的头发,白的皮肤,总是孩子气地分明地很。而最让人注目的是脖子后面有一颗殷红的痣,不大不小,好似某个写意的山水画家在完成一幅画之后,随意的一点,宛如朱砂。

  当然这些,都让人觉得,他是一个亲切并且好接近的人。但凡好脾气的人大多是宽容的,尤其对别人;平和的,尤其是对生活;并且是易于满足的。

  薛涛说,林立夏,你就是个可以用小吃食喂养起来的家伙。例如此时,林立夏肚子里装着吃下去的鱼丸,手里提着要给别人的鱼丸,夕阳将落未落的橙黄得好像蛋黄派。

  他觉得整个心都轻盈起来,于是步履轻快地沿着来时的路线,走回宿舍。

  欢快地将打包好的食物递给李大爷,李大爷向来就是个极爽气的人,没有无所谓的推辞,笑呵呵地接过来,却怎么也只肯收一份。并且跟立夏说道:“哟,小林,又去公园后门那家吃鱼丸了。”

  “是啊,前段时间的事情忙完了,正好最近有空,今天就想起来过去了。”

  “还跟个孩子似的,我那孙子就尽爱吃这些东西。你啊,这么大一个人了,可不要学那小孩子偏食。不吃饭,尽吃小东西。瞧这制服穿身上,宽松松的。”

  林立夏不好意思地一笑,他的确是有这个小孩子一样的坏毛病,总讨厌吃米饭的。面条也好,速冻饺子都行,总之,不是一个人吃米饭总是好的。

  林立夏觉得端着碗吃米饭,米饭白白的香喷喷的,再炒一个碧绿的青菜,一份荤菜,最后一份清淡美味的汤,是很有家的感觉,而一个人是不太适合吃米饭的。刘峰时常不在宿舍,林立夏对自己向来都是懒懒散散的。于是乎,在这里工作两年多来,这周遭的小吃店被他都摸了个透彻。

  轻松地与李大爷道了别,林立夏决定带着剩下的一份回去,也许,等下肚子饿了可以热一热吃。

  第4章

  正要走到楼梯口,林立夏倒吸一口气,呵,好大一只黄色的狗!正跟石狮子一样端坐在楼道口。

  一人一狗对视了一会儿,那只狗居然也不认生,“嗖”地一下跑过来,拉着舌头,嘴里“哈哈”地冲着林立夏摇头摆尾。垂着大耳朵的脑袋,亲热地一个劲儿往制服裤子上磨蹭。

  林立夏心里觉得,颇有一副忠心狗狗迎接主人回家的画面。只是,林立夏满头问号,这只狗哪来的?

  小狗可不管那些,只围着林立夏蹭啊蹭啊,最终发现林立夏没有轰走它的意思,果断地嗅了嗅立夏手里拿着的鱼丸。嗅一嗅,停一停,圆溜溜的乌黑大眼睛望一望林立夏。

  林立夏自然知道狗狗的意思,笑了笑,决定逗一下,于是不动声色地任着大狗狗撒娇,既不赶它走,也不把鱼丸给它吃。于是,可怜的狗狗就这么地嗅一嗅,停一停,望一望我们的难得调皮的小交警。狗狗显然是有良好训练的,也没有轻举妄动,不断重复着以上的动作。

  然而,作为一条体型庞大血统纯正的狗,那也是有尊严有脾气的。终于,它伸出了罪恶的前爪,勾勾。妄图碰到诱人的食物。

  林立夏着实被这只突如其来的狗乐坏了。也见它可能是真的饿了,不再恶作剧了,蹲下来,笑着摸摸它的大脑袋,孩子气地说:“大黄狗,你饿了吧,想吃?来来来,跟着警察叔叔,给你吃的。”

  说着便引着狗狗拐到了旁边的小花坛。自己蹲坐在花坛的水泥边缘上,将鱼丸倒在盒盖上,放在地上。只见狗狗“哧溜”“哧溜”地一阵狼吞虎咽,不消一会儿就干掉了所有的丸子。

  吃完了,心满意足了,更加活泼。乱扑乱蹭,兼带听起来很是撒娇的“呜呜”声,完全是一副酒足饭饱之后的讨好样。林立夏很是欢快地和小狗逗了一会儿。

  林立夏自是没有养过狗的,对狗也没有研究,比如此时,对于这只吃了他鱼丸还跟他很是亲热了一番的狗狗,他就叫不出名字。但这只狗显然不是普通的流浪狗,毛色光滑发亮,略带黄色,浑身上下也是干干净净的。据说现在的宠物狗有些过得比人还好。

  很有爱地摸了摸它的头:“你看你吃也吃了,赶紧回家吧,不然你主人可是要着急了。”

  说罢从头到尾摸了一遍,起身走了。可没走几步就发现,这只狗居然也一直跟着,声音低落的呜咽,端端正正地站着抬头仰望自己,大黑眼珠子晶亮亮的,似有千万委屈而无处诉说。

  林立夏心里不禁感慨,这只狗,真是好有表情啊。拍拍它的脑袋:“你该不会是走失了。”狗狗随即符合般地发出一串呜咽声。

  又见小狗的脖子上戴了条黑色的带子。仔细翻看了下,精致的铜扣黑色皮带,上面刻着一串英文字母:“”。KEN明显是个人名,应该是狗主人,但是SB?林立夏凌乱了,这只狗难道叫SB?

  带子的另一端果真找到了一个电话号码,1389988XXXX。

  我们都听过这样一个理论,当一只南美洲亚马逊河流域热带雨林中的蝴蝶,偶尔不经意地扇动几下翅膀,仿佛就像触动一个按钮,启发层层机制,好似多米诺骨牌一样,有可能在两周之后引起美国德克萨斯州的一场龙卷风暴。

  于是,很久很久以后,赵明瑄看着自己养的这只会笨到跳车乱跑以至于流落街头的黄金巡回犬时,想起著名的蝴蝶效应,庆幸自己养了只智商不是十分高性格还有点二,连主人都会跟丢名字缩写是SB的狗。

  有一句话是这样描述爱情,这是人生的盛宴,是值得你我锦衣夜行,穿过无数个痛苦的夜晚去赶赴的华美宴席。

  没有这只狗,就没有那个夏天的一场遇见,一场背景纷繁颜色浓重却没有声音的盛宴。

  赵明瑄事后想起,依然记得那日傍晚将落未落的夕阳。整个城市的背景都是橘子酱一样的颜色。而那个青年,就在开了门之后,站在一片橙红的背景中,安静地,静谧地,仿佛不容分辨地诉说着到来。

  有些人,是注定要遇见,放佛冥冥之中有种力量将完全不相干没见过面的人牵引在一起,我们通常称之为缘分。

  赵明瑄其实那日正坐在自己的车子里,司机兼助理小张,正跟他断断续续地说着明天安排的变动。

  小张对自己的这个老板印象还是不错的。没有高高在上的违和感,也没有我付你工资就能颐指气使的令人讨厌的自大自傲。相反地,对谁都是亲切友善,当然,那都是恰到好处的,没有一丝做作的迁就来显示自己的风度或者假装出来的礼貌。

  整齐的仪表,英俊的相貌,没有所谓令人不敢接近的严肃冷峻,嘴角总是一丝微笑,让他整个人看起来既明朗又温和,文质彬彬的那种,有内敛的光彩。

  例如,他从来不回在应酬到半夜后还打电话叫自己出来接他,总是可以打车回家。又或者,也不会在女秘书给他不小心泡错了咖啡后皱眉命令换一杯,他可以微微一笑,然后对人说:“新口味的感觉,也不错的。”

  在这个城市中,有一半在建的房子都是属于他的。英俊多金,风度翩翩,三十而立的年纪便有如此成就,实力与背景自是不容小觑。偶尔听八卦,说是家里的老三,但是一向低调。

  小张在问了自己老板明晚饭局的安排后,默了一会儿,却没有得到原想的回答。边开车,边瞟了眼自己的老板。

  一向干练利落的老板此时正用手支着,内里的白衬衫微微露出西装口,可以看见那只精致的袖口,眼神没了平日的熠熠光彩,反而显得有些迷茫,正出神看着窗外。

  于是不得已,“咳咳”两声清了嗓子,继续问了一遍:“赵哥,明晚请王书记吃饭的事情,他今天推了我,说是事情繁忙。”

  赵明瑄这才回过神来,不假思索,轻笑一声:“的确是繁忙,事务太多了。要见的人多,要吃的饭多。可不是忙么。”

  “赵哥,王书记不是跟您大哥不是老相识么?怎么……”

  赵明瑄不以为然地说道:“是啊,我大哥,来之前,肯定是关照过王书记要好好照顾我了”

  “我听说了,保生集团的李总,最近可是频频跟他接触。看来这次,他要跟我们争这块地。”

  “新来的土地爷,胃口真是蛮大的。”

  “赵哥,那我们该怎么办,上次送过去的礼,他也没收。推得倒是干净利索。”

  赵明瑄自信地笑了笑,将松开的袖口扣上,淡然地说:“他不会收,他老婆总是会收的,老婆不收,儿子总会收。”

  小张不回头地答道“听说他独生子喜欢玩车。”

  “问问清楚,送台他喜欢的过去。送完了先别急着提。”

  “好的。我明白了。赵哥。”

  赵明瑄此时又开口,可是完全是另外一个话题:“烧饼今天早上跑了,到现在都没找到。”

  小张自然是认得赵明瑄的那条金毛,烧饼。赵明瑄一年前空降到金城集团的长洲分部时,要接管这边的事业时,还是自己去接的他。他就那样悠悠地从机场走出来,什么都没带,带着墨镜,一只手插着口袋,一只手牵着烧饼。烧饼是他唯一带来的。

  小张也只能开口安慰道:“已经尽量派人去找了。要登的广告也安排好了,明天就能见到。希望在打狗的跟偷狗的之前,找到烧饼。”

  赵明瑄也只能不置可否地“唔”一声以作回答。

  赵明瑄的外婆是俄罗斯人,身上有四分之一的俄国血统,因而五官格外深刻立体,轮廓分明的样子。然而最吸引人的是他茶褐色的眼睛。你见过茶晶没有,大概便是那种颜色,只是略浅一些,并且更有熠熠的光泽。

  此时的他难得地放松下来,眼睛微微眯着。

  也不知是在思考着之前的生意还是那条不听话乱跑的烧饼。

  第5章永夜遇流星

  世界上便是有这样的事发生,一个小小的契机,如永夜遇到流星,深渊上偏落惊虹。

  该来的总归是会来。

  一阵木吉他的音乐响起,打破了车里的沉静。

  林立夏拨通了那串号码,只嘟嘟几声,便有人接了起来。

  “你好”

  “你好”。对方是个声音略带低沉的年轻男子,在林立夏的手机里听起来,仿佛还有微微的共鸣声。

  “请问你是叫KEN么?”

  “是的”。赵明瑄已猜到对方为何打来这个电话了,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颇有些意外的收获,声音不禁提了一个调,带点上扬的感觉。

  连前头的小张都注意到了,看了一眼后视镜,不觉得凝神倾听。

  “你是不是有条狗走丢了。它在我这里。”

  赵明瑄难掩内心欣喜“啊,是的,淡黄色的,体型比较大了,脖子上有条铜扣的黑色皮带,是条一岁多的金毛。”

  这头的林立夏略放了心,听起来他的确是狗狗的主人,这下小狗可以回家了,不必流浪街头了。

  于是沉稳地回答道:“你住在哪里,我给你送过去吧。”

  出于礼貌,又或者本来应该就是这样,赵明瑄似乎觉得自己应该开车去接烧饼,可是就那么一瞬间的犹豫之后,他轻快地答应下林立夏:“好的,我住在碧海青天……”

  非常简短的一个电话结束了。

  空气中仿佛有一种不明所以然却温柔的波纹慢慢荡漾开来,这样一通电话,反而让赵明瑄难得的怅然若失起来。就像意犹未尽得文章少了最后一句话,随即吩咐小张直接开车送自己回去。

  林立夏放下电话,就决定立马带烧饼回家。

  地址是不远的,碧海青天,长洲市出了名的别墅区,有钱人的聚集地。虽然是别墅区,可是就在长洲市的西南角,临着一片粼粼的海,寸土寸金。

  林立夏完全是秉着护送烧饼回家的执着信念去的,为此,为了照顾活泼地有些过分,见谁扑谁,见着吃的就不动的烧饼,特意打了一个的,一路奔过去,赶紧把这只狗送回去要紧。

  长洲市东南沿海的一座城市,在中国已经是南方得不能再南了。

  所以在这座城市里,身高一米八的林立夏,长得还挺好看,的确是比较引人注目的,特别是穿上制服以后,他都为自己挺拔的身板感到那么点点的自豪。当然,好朋友薛涛还是比自己高上那么三公分。

  林立夏带着一脸雀跃明显是高兴过头的烧饼抵达它熟悉的活动范围,在一栋精致的二层楼小别墅前面停住。

  大门开了之后,林立夏的第一反应是,这人居然比我甚至比薛涛还高,起码一个头。所以他稍微楞了那么一下。据说当一个人由于吃惊而往上看时,嘴巴是微微张启的。

  林立夏的审美其实是很不错的。他看人看物的分类只有这么三种——平凡,还可以,挺不错。

  所以当他再次看清楚面前的赵明瑄英俊分明的脸之后,自动地将他归为挺不错的那一类。

  而当那天门铃响后,赵明瑄开了门,见到林立夏的第一个感想是——用红楼梦里那句被人说烂了的台词是——天下掉下来个林妹妹。也许林弟弟更合适。

  真真正正地诠释了什么叫令人眼前一亮。

  他打量着林立夏,身后是夕阳余晖泼泼洒洒地流淌了整个世界,映红了不远处别墅区前的海滩,仿佛眼前的这个人就是从那片金红色的海中走来,走到了自己面前。

  连肩膀发顶的边缘都还遗落了余光。

  一双温润清澈的眸子,好似从某个沉重的黑暗中挣脱出来,背着光线,却有无数熠熠闪亮的星尘。

  两个人的语言与肢体动作,都有那么一瞬间的滞后。

  反倒是愣头愣脑的烧饼没有多大觉悟,只听见它“嗷嗷”几声,便从开了一半的门里挤过去,轻车就熟地跑过鲜花一路的小院子,进了楼里。

  赵明瑄迅速地反应过来,将门彻底打开。此时他的茶褐色眼睛带着欣喜,越发的澄亮有神。

  他热情又不失礼数地对林立夏说道:“真是太麻烦你了,让你跑这么一趟。”

  林立夏向来是不擅长与陌生人打交道的,有些僵硬与局促,连忙摇头道:“不麻烦,不麻烦,我反正晚上刚好也没事,就送过来。”

  赵明瑄听罢最后一句,他大概知道自己的眼睛更亮了。

  立即客客气气地扶住林立夏的手臂,稍稍使力往里带。还略带七分感激三分无奈地说道:“可是多亏了,这狗今天早上丢了,我真是心急如焚啊。也是的,当初就是因为它好像不怎么伶俐脑子不是很灵才买的,就怕它没人喜欢一直窝在宠物店里。要不是你,这狗恐怖要流浪街头了,它是找不到回家的路的。”

  林立夏是多单纯的人啊,当时听到这句话,立马觉得赵明瑄这个人是个,挺不错的人了。

  完全忽视无辜可怜的烧饼君在前头咬牙切齿,龇牙咧嘴几欲抓狂。

  林立夏只能出于礼貌和同情,稍微有点违心地为烧饼辩解道:“呃,我看,它还是挺可爱的。”

  赵明瑄已是按耐不住地对林立夏说:“来来来,进来喝杯水再走吧,哪有到了门口不进来的道路。倒是显得我没礼数了。”

  他本就生的好看,此时连那双茶褐色的眼睛都带上了笑意,笑得无风无雨却又不嫌突兀,就像没有一丝云彩的晴朗天际。有一种格外包容人的空明。

  说罢,也不管林立夏,放开他的手,自顾自地走进去,好像门外的那个人就会跟进来一样。

  林立夏也不好再推辞什么了,也只能随着他进了房子里。

  坐在沙发上,林立夏环顾了下房子,宽敞明亮,装修得也十分的好,他自是说不上这是什么风格的设计,也不知道这些家具是什么牌子的。但总归给人舒服的感觉,烧饼回了家,很是欢快,窝在立夏脚边,便自娱自乐地玩起地上属于它的玩具来。

  赵明瑄站在吧台后面,看着沙发上沉静并且略有些局促的青年,特意带着熟悉的意味冲他说道:“喝点什么?咖啡?茶?还是冰镇的橙汁?”

  林立夏连连摆手回答:“谢谢,不用这么麻烦,随便都可以。”

  手脚麻利地端了水过去。林立夏接了水,又是一声客客气气的“谢谢。”

  赵明瑄假装不悦地皱皱眉头:“这么多谢谢,跟我太客气了,我还没谢你呢。还不知怎么称呼我叫赵明瑄,明亮的明,王字旁右边一个宣布的宣。”

  “赵先生好,林立夏,双木林,二十四节气的立夏。”

  “叫我明瑄就好”,说罢颇有意味地“喔”了一声,问道:“是在立夏那天出生的吧。”

  心里却想着,整个人看起来反而不像是个夏天出生的孩子。

  林立夏却不置可否地一笑。

  赵明瑄了然地望了他一眼说:“看来也有我猜错的时候。”

  林立夏这才发觉,赵明瑄有双漂亮且特别的眼睛,淡淡的茶褐色,干净剔透不带一点阴翳。于是乎多看了两眼。

  赵明瑄立即猜透他的心思道:“我的外婆是俄罗斯人,所以我眼睛的颜色不太一样。”

  林立夏被人这么点破了心思,脸微微有些红,抓了下短短的头发,怪不好意思的。

  此时,厅里只有某些角落开着壁灯。

  柔柔的灯光透过铜制的镂空灯罩散发出来,而天还未黑透,一切都是那样的平和柔软。

  赵明瑄端着自己的那杯橙汁,浅笑着眯眼,肆无忌惮地盯着对面的青年。他不仅有双清透的眼睛,还有乌黑的看上去十分柔软的头发。

  据说,这样的人,都会有一副好心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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